在足球比赛中,“双重触球”(Double Touch)是一个常被误解的规则概念。它特指一名球员在**开球、角球、任意球或界外球等重新开始比赛的情况下,连续两次触碰到球**,而中间没有其他球员(无论哪方)触球。根据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3条和第15条等相关条款,这种行为属于违规,应判对方获得间接任意球。
关键在于“同一动作中连续两次触球”且“无他人介入”。例如,在发界外球时,球员若先用一只手将球掷出,又立即用脚再碰一次,就构买球站成双重触球;又如主罚任意球时,球员踢出后球未被他人触及前再次触球,也属违规。但若第一次触球后球碰到门柱、对方球员或裁判反弹回来,再由该球员二次触球,则不构成双重触球。
常见误区与争议点
许多球迷误以为“只要一个人碰了两次球就是犯规”,其实不然。在正常比赛进行中(非死球后重新开始),球员可以多次触球,比如带球、假动作、连续盘带等,这完全合法。双重触球仅适用于**比赛重新开始的特定场景**。此外,VAR通常不会介入此类判罚,因其属于明显的程序性违规,主要依赖主裁现场判断。
另一个误区是混淆“双重触球”与“手球”或“越位”。实际上,三者适用规则完全不同。双重触球关注的是触球次数与比赛重启的合规性,而非身体部位或位置关系。理解这一点,有助于更准确地解读场上判罚,避免因术语混淆而产生误判印象。





